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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全面实施什么战略

178 2022-10-02 11:59 廖梦   手机版

中共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推进“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对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国家粮食安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创新乡村治理等方面进行阐述。对此,本报进行了梳理,以飨读者。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习近平论“三农”

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哪些?

一、涉农法律法规及政策

1、国家从2005年起,全部取消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

2、为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对农民种粮面积进行粮食补贴,2006年每亩补贴标准为26.30元。

3、对优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0.20元/斤(只限于种子公司购买良种时进行补贴)。

4、对大型农机具购置实行农机补贴政策。

5、对农村五保户实行五保供养制度,年人均供养水平为1050元。

6、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国家在农村逐步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筹资办法为农民每人每年自筹10元,中央财政补贴每人每年20元,省、市、县三级每人每年补贴10元。

7、从1998年起我县逐步实行以中低产田改造、渠路林三配套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8、国家鼓励农民治理生态,对退耕还林(草)农户按面积进行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160元。

9、从2006年开始,国家对农村贫困户、特困家庭中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中小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小学每人每年150元,初上每人每年200元。对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课书。对困难家庭寄宿生实行生活补贴。

10、为解决农村特困家庭生活困难,国家在农村实行特困家庭最底生活保障制度。对年人均收入低于600元的农民按每人每月10、15、20元的标准进行保障。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为30年。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等。经营权可以实行流转。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

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并接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测、监督。

14、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夫妇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享受600元的奖励扶助。当年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独女领证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家庭子女省内升学(初中升高中、高中报考省内大学)加20分。独生子女领证户子女至16周岁每月享受1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两女户发给每对夫妇600元养老储蓄,家庭子女上中小学时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黑心村官收地 无辜村民遭殃

――不要让安置移民成为无良村官征收买卖土地的借口

一提到农村集体征收土地,大家有什么感觉,脑海中是否会浮现被征地的村民笑呵呵地接过领导们发放的补偿款,高高兴兴腾地挪屋的美好画面?多温馨、多和谐的场景呀!但今天我要告诉大家的却是一个完全相反的景象,说起中间的过程来可能都没人相信,但这确确实实发生在我的周围。

事情是这样的,半个多月前咱们南漳县城关镇船湾村的村官召集住在梨园内的所有村民,以上级要求安置三峡移民、为移民建房为由,宣布将要征收梨园内的土地,具有本村户口的每家每人保留三分土地,没户口的全部征收,征收地不作任何补偿。梨园村民虽多有不服却敢怒不敢言,因为梨园内住户全部都是十多年前或近几年响应当地农业开发的号召,外迁至此种植梨树的外来户,虽出资以正常价格流程取得了承包地,虽长期以来都辛勤劳作在这片土地上,却受尽了当地村官们的欺凌,尽管其中绝大部分人入了本地农业户口,但村官一不让村民们建永久性住房,即使以各种方式(当然也包括讨好村官、请客送礼说情)建了住房的,但村官们还是以种种借口不准村民办理房产证,十几年来一直如此;二不让村民享受国家惠农政策,什么种地补助、减免税费一律没大伙的份。就在今天,在全国农村税改实施了六七年后的今天,梨园村民仍在交纳每年每亩100多元的所谓承包费(前几年更多),天下奇谈吧!!有人可能会说可以抗缴呀!不错,是可以,但结果是劳作了十多年的土地被强行收回,家人被野蛮地驱逐,房屋被勒令的迁走。牛吗?霸道吧!这就是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船湾村的“好”村官们。

重新回到主题上来!就在这个会开了没几天,村里正式启动征地流程,原来的每人保有三分土地的承诺全被推翻,口头规定每家连住房在内划分十八米宽自有,余下的所有土地全部收回,土地上种的菜全部自行处理,每亩土地补偿1000元“青苗费”(没人见到或拿到这笔钱),就这样跟打发“叫化子”般的做法把土地强行收了。不开会讨论、不听取民意,完全是强制性执行。口头通知的第二天,几户靠近边缘的村民的梨树就被村里雇来的铲车铲了,随即就是大车小车齐上阵,不出两天,一条几丈宽的粗石子堆成的道路出现在这几户村民的田地中间,速度之快让你反抗的反应时间都没有(农户出行的一条主路――泥巴路,说了好几年也没见村里积极修过)。又过了几天,新垫好的路边,第一栋房屋破土动工了,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第一个入主此地的竟是村书记的侄子,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村书记侄子,这个土生土长的当地人是三峡移民吗,他凭什么在此地建房?大家真是想不通了,原本说从三峡来几十户移民(始终听村干部在说,没人知道真假),也就几十间住房就够了,真要征地作此用,也就每户村民腾出个田边盖房就绰绰有余了,干吗这么大张旗鼓、强行征这么多地,现在终于明白了……结合这几年城关周围的状况,我做了大胆的猜想,城关这几年因为各方面的发展扩张,周围土地占用怠尽,大量移民流入城镇,能够挪用来建房的土地,而且是可以强行征收、不用作任何实质性补偿的土地就此一块了,他们不利用这个天大的“好机会”找借口,怎么能收回村民的土地呢!何况大家年年种地还给他们缴那个早不存在的税费!另一方面,当地居民也有合适的土地可作移民安置,但那是要作大量动员工作、作合理补偿的,空口白牙想收地门都没有!(说明白了,欺负的就是这些“外来人”)。被收回的土地再卖给那些想找地方盖房子的人,“收益”又是十分可观的:卖出一个房屋地基的土地面积少说要六七千元吧(有先例可查),一亩地就是卖给两家建房用就是一万多块钱,四五百亩地是多大的数目啊,而且是借着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怎么不乘机“捞一票”!后来第二户居民的迁入证实了大家的判断,这个人同样不是三峡移民,但人家却能在这强收的列入正式面积的土地上建房,靠的就是money!地方政府某些“领导”之黑之可恶跟旧社会的地主恶霸有的一比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写到这我有了些感想,在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的大环境下,某些地方领导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打着各种各样的晃子、找着各种各样的借口,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约束,干着这些见不得光的勾当,国家的保护耕地的法令在他们面前就是一堆“臭狗屎”!真是“村官当尽,坏事做绝,吃干卖尽,一分不留”!

安置移民是好事,尤其是安置三峡移民,但安置一部分人总不能借机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来“捞钱”吧,总该有个合理的补偿吧,何况收上去的土地现在是半点正事没干,尽被出卖给某些局外人建房,成为一些村官借机大捞特捞的“法宝”,国家的法律尊严何在?村民们的正当权益何存?

我呼吁各级主管部门亮一亮眼吧!不要让安置移民成主无良村官征收买卖土地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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