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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补贴标准?

279 2022-11-23 02:50 admin   手机版

中央财政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的地区,按以下项目安排补助资金:

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按人均60元标准补助。

灾害应急救助,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按台风灾害人均一次性90元。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按照每位遇难人员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过渡性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救灾应急响应的按每人每天补助1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补助,国家启动一级或二级救灾应急响应按每人每天补助10元钱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补助。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对一般受灾地区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1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1000元,对高寒寒冷地区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1.4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1400元。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按人均90元标准安排口粮补助资金,衣被取暖等补助视灾情酌情考虑。

山西省强农惠农政策

十一五期间,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并结合山西实际,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力度。与2005年相比,2010年农业三项补贴资金增长8倍多;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提高2.7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了所有农业县(市、区)。惠农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提高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各种补贴层层推进,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粮食直补力度不断加大

自2004年实施粮食直补政策以来,补贴范围不断扩大,补贴金额不断增加。补贴范围由2004年只对玉米、小麦两种主产粮食作物补贴,增加到目前对薯类以外的所有粮食作物实行补贴。补贴标准为小麦每亩补贴10元,玉米及杂粮每亩补贴5元。补贴金额由2004年的1.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9亿元,增长70.6%。

种粮补贴政策大大提高了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客观上确保了我省粮食安全。十一五期间,全省粮食年均总产稳定在100亿公斤以上,达到103.7亿公斤,较十五期间增长12.4%。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00万亩以上,年均粮食播种面积较十五期间增长7.4%。

(二)生产资料综合直补数倍增长

随着农资价格的上涨,从2006年开始,山西省对全省农民进行农资综合补贴,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农资价格上涨而带来的种粮成本。农资综合补贴的标准及总金额大幅度增加。2006年全省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小麦每亩10元,玉米每亩7元,杂粮(除薯类)每亩5元;到了2010年,全省农资综合补贴标准调整为小麦每亩51元,玉米及杂粮(除薯类以外)每亩35元。补贴金额从2006年的3.1亿元大幅提高到2010年的17.3亿元,增长4倍多。山西省的综合农资补贴基本上实现与农资价格上涨挂钩的动态调整。

(三)良种补贴显著增加

从2004年开始,山西省实行良种补贴。十一五期间,山西省逐渐加大补贴力度。补贴范围从最初的100万亩小麦和100万亩玉米,大幅提高到2010年小麦、玉米、水稻、棉花四种作物全覆盖。2005年至今,山西省还对部分小麦主产县的16.7万亩小麦实施良种繁育补贴,每亩补贴30元,补贴金额500万元。补贴总金额从200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3.8亿元。良种补贴政策大大推进了山西省粮食生产良种推广的步伐,保障了山西省粮食增产,确保粮食安全目标的实现。

(四)农机具购置补贴大幅提高

农机具购置补贴是为了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而从2006年出台的农业支持政策。十一五期间,中央和山西省下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从2006年的2800万元大幅提高到2010年的5.8亿元,补贴购买各类农机具11.6万台,受益农户达10.2万户。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民增收、农业机械化进程作用明显。

(五)其他惠农政策稳步跟进

1.农产品价格保护

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不高,以粮食生产为例,由于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粮食生产成本不断增加,比较效益下降。由于山西不是粮食主产省,因此没有享受到国家对粮食主产省的农产品最低价收购政策。为此,2008年山西省比照国家政策出台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白小麦1.5元/公斤,红白混合小麦1.4元/公斤。2009年,针对玉米价格下跌、农民增产不增收等情况,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玉米保护性差价补贴政策。对全省2451万亩玉米,按每亩50公斤、每公斤0.2元给予差价补贴,每亩补贴9元,共2.2亿多元。政策的出台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种粮农民的利益。

2.种植业保险

对农业进行金融支持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提高对农业的金融支持。2010年,我省正式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省财政安排6030万元,在全省30个产粮大县对小麦、玉米开展种植业保险保费进行补贴。

此外,十一五期间,我省还出台了对粮食生产大县的奖励政策,对全省排名靠前的粮食生产大县中未享受到中央奖励的县进行奖励,并从2010年起,对17个省级粮食生产大县实行动态管理,每县奖励300万元。

二、基层基础不断增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强农惠农政策倾斜

十一五时期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9.7%,比十五时期的8.4%提高1.3个百分点。2010年,全省预拔粮食直补金额2.9亿元,生产资料综合补贴金额17.3亿元,良种补贴金额3.8亿元。三项补贴累计24.0亿元,较2006年增加了18.3亿元,增长三倍多。全省三农投入累计达1600多亿元,其中仅2010年,财政支农资金201.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0.5%,比2005年提高2.7个百分点。此外,还制定实施玉米最低收购保护价等五项补贴政策、设施蔬菜大县奖补等八项惠农政策、盐碱地改造等七大强农工程。

(二)基础建设全面加强

十一五期间,完成营造林2335万亩。全省新改建农村公路(含巷道)10万多公里,96%的建制村通了油路,1.1万多个村庄的街巷硬化实现了户户通,比2005年增加了7500多个村。村村通电和通电话率达到100%。累计解决了87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支持建设户用沼气54.7万户、大中型沼气153处,沼气用户累计达到70万户,普及率由十五期末的2.3%提高到目前的10.9%。全省40%的农村实现了街巷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

农村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全省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05年的7.4年提高到2009年的7.6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了所有农业县(市、区),2125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覆盖90%以上的农村人口,99%的村建起了标准化卫生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从20.4万人增加到115万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到50%以上的农业县,参保人数从120万人增加至170多万人。完成9098个新农村试点村和重点推进农村建设任务,深入实施五大扶贫工程,105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继续推进雁门关等三大经济区建设,启动实施运城、晋中、大同等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粮食高产创建等四大工程建设,重点规划建设了49个专业示范园和综合示范园,累计规划建设项目366个,完成投资30多亿元。实施2000万亩高产稳产旱作农田和2000万亩水浇地建设工程,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截止2009年底,全省龙头企业总数达到3988个,实现销售收入416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1万家,居全国第一。

三、从发展成效看启示

目前看来,我省出台的惠农政策侧重于经济的增长,对于农村社会发展的政策关注较少;侧重于应急性政策,基础性、长期性政策制定出台略显滞后;侧重于生产性政策,而兼顾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尚不完善;侧重于赐予式的增收政策,而赋权的政策还相对是短板。总之,惠农政策的结构不太合理。例如从我省农村社会发展情况来说,目前我省农村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政策出台和配套都有所不足。尽管我省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但由于医疗资源的缺乏,看病难、看病贵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仍然是一个大问题。而我省部分地区存在的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社会问题。

为此,我省应该在十一五农业和农村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坚持农业和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城乡发展、农业生产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一是继续完善已经出台的实施效果好的惠农政策。二是扩大种粮补贴的补贴范围,从山西省实际出发,将薯类纳入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范围。三是逐步研究出台基础性、长期性的惠农政策。四是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五是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六是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性鸿沟,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七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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