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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低保政策

91 2022-08-31 23:50 曲聪   手机版

规定:农村低保标准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居民年维持最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穿、住、用费用制定,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保障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波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农业、统计、物价等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维持农村居民最基本生活需要研究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保障标准既要能保障基本生活,又要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并与各级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要注意与城市低保标准相衔接。从该省目前情况看,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在年人均收入650元(月收入54元)左右;发达地区年人均收入在850元(月人均收入70元)左右;落后地区年人均收入在540元(月人均收入45元)左右

辽宁三支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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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一)发布公告。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通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发布招募公告。

(二)网上报名。6月30至7月4日,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的“三支一扶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三)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7月10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须携带《2014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见附件1,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及学历和身份证明材料到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核的人员参加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的笔试、面试、体检等选拔程序;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下达的招募计划(见附件2),择优确定拟招募人选,并于7月25日前将拟招募人员名单(见附件3)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四)人选确定。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对各市上报的拟招募大学生情况进行审查,最终确定“三支一扶”计划人选并予以公布。

(五)签约上岗。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与 “三支一扶”计划人选签订《2014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见附件4),明确大学生工作内容、政策待遇、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组织大学生赴服务单位上岗工作。

(六)岗前培训。9月1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集中组织当年的“三支一扶”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省在“三农”方面的基本方针,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现状和发展前景,掌握基层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培训帮助大学生尽快完成角色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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