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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关于出嫁女和新增人口的政策是怎

64 2022-05-20 00:14 章影   手机版

出嫁人口在嫁入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在其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应按规定登记确权。

  新增人口可作为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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